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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章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目 录

 总 纲  第一章 党 员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九章 党 组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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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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