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公告

  根据《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08年度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非行政领导干部),被专家和社会认可的优秀人才均可参评,具体条件见《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宝市办发[2008]16号),可在宝鸡党建网人才天地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baojidj.gov.cn。
  二、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县区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工委),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考察初审上报,市委人才办审核,专业评审组评议,市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办法进行。
  三、具体程序:2008年度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人选可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同行专家(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三人以上)、学术团体推荐。凡被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按隶属关系上报,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各县区的,向所在县区组织部门推荐;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市级部门(单位)的,向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工委)推荐;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向所在县区的县区委统战部推荐,经统战部初步筛选后,向县区委组织部推荐;驻宝省部属单位,直接向市委人才办推荐。市委人才办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材料分送各行业评审小组评议。根据评议结果,按3﹕1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提交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对同意票超过到会评委半数以上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在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党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市委人才办汇总情况,提出2008年度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推荐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以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政治表现为依据,不受身份、职务、职称、学历、资历的限制,努力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拔尖,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批准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利用选拔机会进行压制、诬陷、打击报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欢迎各单位积极推荐、广大优秀人才踊跃参与评选。
  咨询电话:0917—3260643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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