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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渭滨区:践行“1223”工作法推动驻村帮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时间:2023-04-14  来源:宝鸡先锋   点击数:

    近年来,渭滨区践行“1223”驻村帮扶工作法,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举,不断优化驻村帮扶管理,激发驻村干部“助”村动能,扩大提升驻村帮扶成效,在2022年度全市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中获评“好”等次。

    “1”套选派机制

    制定《渭滨区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坚持尽锐出战,选优派强,按照个人报名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提出初步选派或轮换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分派、备案,再由各镇党委进行接收、安置,形成一套无缝选派轮换机制,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压茬选派轮换,责任不断链、工作不断档。全区1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派驻村干部53名,26个村选派联村指导员26名,储备后备选派干部25名,实现全区驻村帮扶和联村指导全覆盖。

    “2”张责任清单

    派出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分别与派驻村签订帮扶责任书,实行派出单位与驻村工作队员所在村责任捆绑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围绕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4方面8项内容,制定任务清单,扎实推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到帮扶村调研指导1次,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驻村帮扶工作专题会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形成“一人选派、单位支持、全体有责”的局面。

    “2”级考核管理

    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和镇党委齐抓共管驻村干部日常考核管理工作。驻村工作队严格执行5天4夜驻村工作纪律,到岗考勤情况实行每周一上报、每月一汇总、每季一报告。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督查指导,随机抽查调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情况,每次抽查不少于30%的派驻村。镇党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工作情况抽查,召开1次驻村工作会议,确保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真抓实干、真帮实促。每年末镇党委结合各驻村工作队实绩表现,提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初评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联审考评等次,确保考评结果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立得住。

    “3”项正向激励

    围绕能力提升、待遇保障、政策倾斜三项激励措施,让驻村干部会干、肯干、想干。坚持分级分类抓教育培训,每年坚持“走出去”举办专题培训班,实现驻村干部轮训全覆盖,填补驻村干部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让驻村干部有能力会干。严格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并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险,组织开展健康体检,让驻村干部驻得安心。同等条件下,驻村干部优先评优树模、优先晋升职级、优先提拔重用。年度考核优秀不占派出单位优秀比例,连续2年考核优秀,授予“乡村振兴担当有为好干部”称号,奖励3000元;驻村满2期(4年),连续考核优秀,授予“乡村振兴敬业奉献奖”,奖励5000元,让驻村干部有盼头想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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